欢迎访问中山自考网!本站由《帕思教育培训中心》提供助学服务,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报名热线:177-2280-6683

在线招生老师|中山自考网招生老师

首页
自考服务: |报名报考 |报考须知 |考办联系方式 |考试时间安排表 |免考办理 |学历证明办理 |合并准考证办理 |转出、转入办理 |考籍信息更正办理
通知公告:

自考变态心理学笔记三十一

编辑整理:中山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8:51    浏览热度: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399元/科!


  第五节心境障碍的治疗

  一、对抑郁障碍的心理治疗可分如下几类。

  (1)支持性心理治疗;

  (2)认知治疗;

  (3)人际心理治疗;

  (4)婚姻治疗;

  (5)动力性心理治疗。

  第十六章自杀和自杀干预

  第一节概述

  一、一般将自杀分为自杀意念、自杀未遂和自杀死亡。

  1.自杀意念也称自杀观念,是指具有自杀的想法或意向,不涉及自杀行为;

  2.自杀未遂指有自杀行为但未导致死亡,即包括决心自杀而未成功的自杀行为,也包括自杀意念不强而未成功的自杀行为;

  3.自杀死亡又称完成自杀或成功自杀。

  4.未导致死亡的自杀也称为蓄意自伤。准自杀或类自杀的概念也是指非致死性自杀行为。

  二、自杀的动机与方式

  1.自杀的动机

  通过对自杀未遂者事后的回忆,以及对自杀者留下的遗书的分析,曾有研究者描述过各种各样的自杀动机,

  (1)如摆脱痛苦、逃避现实、实现精神再生;

  (2)通过死后进入天堂以获得人世间得不到的东西;

  (3)为了某种目的或信仰牺牲自己;

  (4)惩罚自己的罪恶行为;

  (5)保持自己道德上和人格上的完美;

  (6)作为一种向外界寻求帮助和同情的手段等。

  第二节自杀的原因

  一、疾病原因自杀

  1.精神疾病原因自杀

  (1)大量研究表明,50%到90%的自杀死亡者可诊断为精神疾病患者。

  (2)抑郁症是自杀者最常见的精神疾病诊断,15%的抑郁症最终死于自杀,而精神分裂症患者也有约10%最终死于自杀。抑郁症的自杀高峰期,常为起病初期和抑郁发作末期。

  第三节自杀危险性的评估和预测

  一、自杀危险的评估

  1.精神障碍病人的行为表现

  2.近期内有过自伤或自杀未遂行动

  3.讨论自杀的方法,购买自杀的工具

  4.疑难病症病人的异常表现

  5.个人资源缺乏

  6.近期遭受了难以弥补的严重丧失

  第四节自杀的预防与干预

  一、自杀的预防

  1.预防的一般措施

本文标签:中山自考 教育类 自考变态心理学笔记三十一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szkw.cn

本文地址:http://www.zszkw.cn/zl_jyl/9070.html


《中山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