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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1年10月中山自考《法理学》复习资料(2)

第十一章法的制定 法的制定:指法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掌握国家政权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 法的稳定性:指法在颁布生效以后,它...[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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