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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宪法学考点:基本权利限制的形式

编辑整理:中山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9:33    浏览热度: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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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本权利的本质限制
  基本权利的本质限制,也称为基本权利的内在限制。基本权利的构成本身就是基本权利的限制。
  2.基本权利的宪法限制
  对基本权利的宪法限制,就是该项基本权利的构成要件本身的限制,是基本权利的自我限制或者本质限制。
  3.基本权利的法律限制
  对于这些条款的理解可以包括两个层次:
  (1)法律可以对基本权利作出限制;
  (2)对基本权利的限制只能由法律作出。即,“法律保留原则”。
  我国《宪法》第37条第3款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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