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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提示:新春伊始,各高校应届毕业生们纷纷踏上了求职之路。由于先天的性别差异,女性婚后要完成生育责任,加上体力不如男性,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业绩,许多单位在招聘时都倾向于招聘男性。因此,很多女性认为,她们在求职时遭遇了“性别歧视”。那么就业“性别歧视”是否存在?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女性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在社会上立足?本期话题就此展开讨论。
新闻聚焦:逾半数大学生认为用人单位“重男轻女”
2月27日,威海市人事局举办了2007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记者在现场进行的问卷调查表明,56.67%的大学生认为在就业中存在“重男轻女”的“性别歧视”。而在对“您更倾向于招聘男性还是女性”这一问题的调查中,招聘单位中选“男性”的占45%,选“女性”的占15%,选“不限”的占40%;在对“很多女大学生、研究生认为,女性找工作遭遇‘性别歧视’,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的调查中,一些企业填写:“确实存在(性别歧视),客观条件造成。”也有企业填写:“没有(性别歧视),我们认为男女平等,不论在哪一方面。”更多的企业则表示:“不好说”或拒绝回答。
随着女性“就业难”问题的日益突出,一些城市的人大代表或相关专家已经提议出台相关法律保障女性就业权。2月26日,我国首部《就业促进法》(草案)第一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性别等因素歧视劳动者。
观点碰撞:“性别歧视”还是“岗位需要”?
观点一:很多单位倾向于招聘男性,就业领域的“重男轻女”令女性求职之路走得尤为艰难
张小姐(青岛大学2005级毕业生):毕业至今两年来,我先后换过几次工作,对于用人单位的“重男轻女”深有体会。记得刚毕业时,我到几家企业去应聘,面试表现都很不错,却始终没有被录取。后来一打听才知道,用人单位优先考虑男性,如果条件相当的男性和女性去竞争同一岗位,一般落选的总是女性。还有的单位更直接,有几次我看到招聘信息并打电话到用人单位询问,对方总是先问年龄,然后问有没有结婚,等我一一回答之后,对方就说:“对不起,您想应聘的岗位我们已经招满。”很明显,企业并不愿意招聘面临婚育的女性,只是不明说罢了。为了提高自身就业竞争力,业余时间我勤学苦读,考取了报关员,然后辞职重新找工作。本以为这样一来,就业之路能走得顺一些,然而,“27岁的女性”这一条仍让很多企业将我拒之门外。
姜小姐(某重点高校文学硕士):最近找工作我受到了很多挫折,虽然拥有硕士学历让我相对于很多本科生来说有一定优势,但年龄与性别劣势又让我的就业之路走得并不如想象中顺利。一般来说,硕士生毕业时年龄都在二十七八岁左右,这对男性无所谓,但对于女性就不一样了。当我们面对用人单位时,对方往往会因女性面临婚育等问题婉言拒绝。
为了不耽误找工作,有的女研究生在读研期间结婚生子,更多人则是将婚育时间一拖再拖。我们寒窗苦读多年,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找一份好工作。我们拥有高学历,希望更好地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可要赢得一个实现价值的机会却是那么难。面临婚育不是我们的错,身为女性,我们为了事业,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大。
杨子(机关工作人员):其实就业“重男轻女”并不是近几年才出现的问题,上世纪80年代,我所在的企业就存在男女“同工不同酬”的情况。如今,因为女性比较柔弱且受家庭、生育问题影响较大,就业“重男轻女”的现象有增无减。因为就业的巨大压力和一份好工作的“来之不易”,使得部分女性的心理健康受到影响,一些白领女性“恐婚”多少和就业压力有关。
观点二:男女社会分工有别,不同的岗位在招聘时有性别要求属正常现象,并不是“性别歧视”
谭秀翠(威海一信针织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我们公司下属的咖啡厅和商场都属于服务性行业,倾向于招聘女性,不存在“重男轻女”的“性别歧视”。不过,在招聘行政管理人员时,我们更倾向于招聘男性,因为女性一旦休产假造成岗位空缺,填补起来比较麻烦。在我看来,社会分工不同,不同的岗位对工作人员有性别要求属正常现象,倾向于招聘男性并不是歧视女性,更不能因此说企业存在“性别歧视”。
秦晋娣(威海恒宇工业集团公司管理部部长):我们公司招聘人员时主要看对方的工作能力,对性别因素很少考虑,目前所招聘的大学生中,有一半是女性。相对男性而言,女性对待工作更加细心,同时由于她们更喜欢过稳定的生活,因而跳槽的几率较小。
如果说一些企业“重男轻女”,我想一是受该企业的工作性质决定,我们不能苛求一个需要高强度体力劳动的企业在招聘时不考虑性别因素;二是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女性的能力和潜力,事实上,当今的知识型女性承压能力强,工作进取心强,是非常优秀的人才。至于女性所承担的生育责任,企业应该给予尊重。重情重义的女性一旦得到企业的尊重和保护,必将以加倍的努力来回报企业。
市民闫先生:我觉得就业中并不存在“重男轻女”,一些缜密细致的工作反而更倾向于招聘女性而将男性拒之门外。广大女性不应因为一张招聘启事标明性别要求就认为存在“性别岐视”,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只要有实力有信心,就不会被社会所淘汰。
观点三:女性不应把自己当成“弱者”,而应该发挥自身优势,正确定位,成为就业中的“强势”群体
于先生(威海人才市场工作人员):企业招聘男性还是女性是由岗位特点决定的。由于男性受家庭拖累较少,领导安排加班、出差都比较方便,一些岗位有性别要求是可以理解的,这并不是什么“性别歧视”,女性不应该背上这样的心理“包袱”而怨天尤人。新时代女性更应自强自立,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进取,在工作中实现自己的价值。
迟涛(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用人单位更加务实,女性由于生理原因必然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工作,这使得一些用人单位在录用女性前有所顾虑,从而使女性在就业竞争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
为了解决女生“就业难”的问题,去年11月,学校组织了“女部长与女大学生谈就业”活动,来自我市3家大型企业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与女大学生面对面,畅谈女性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破解方法。这3家企业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都认为,女性虽然在某些方面不如男性,但因女性善解人意、稳定性强、人际交往能力强等因素在企业中颇受欢迎。所以我认为,不能简单地将一些女性就业难归结为“性别歧视”,而应该辩证地看待。事实上,社会上有许多工作特别需要女性去从事,这就需要女性正确定位,发挥自身优势,将这些岗位工作做好,并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就业竞争能力,成为就业竞争中的强者。
一周网谈:就业时存在“性别歧视”吗?
截至昨日16时,在威海新闻网海岬社区“海岬PK”栏目中,认为“就业存在性别歧视”的正方得票37张,认为“不存在”的反方得票21张,现将部分网友的跟帖选登如下:
【正方观点】
●我觉得存在,不过我当年参加工作时好像不太明显。如今,我们单位招聘时都要男的。我觉得挺不公平的,都一样受过高等教育,为何女性就业时要被“另眼看待”?(whocare)
●企业之所以搞“性别歧视”,是因为他们追求效率和利润的最大化,国家可以通过立法来限制,以保证社会公平和正义。比如可通过法律规定企业在招聘时必须按一定比例录用不同性别者,并保证他们享有同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小熊维尼)
【反方观点】
●我个人认为之所以出现“重男轻女”现象,主要是因为社会上可供女性选择的岗位太少。一般单位的岗位大多适合男性去从事,而不是存在“性别歧视”问题。(草原狼)
●男女本来就有差别,社会岗位分工也有所不同,这不是歧视不歧视的问题。女性的生理特点决定了其适合做什么样的工作,如果任何工作女性都能做好,那还要男人做什么?(小仔仔)
●我认为男女是平等的,根本没有“性别歧视”,是一些人的思想在做怪。(huolong122)
本文标签:中山自考 自考就业 求职小调查:性别歧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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