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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自考《破产法》第九章复习资料

编辑整理:中山自考网    发布时间:2021-01-09 15:03:43    浏览热度: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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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破产财产的管理、分配与破产程序的终结

  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破产管理人的概念与法律地位,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及其职责;了解破产财产的回收方式;掌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概念、范围、清偿原则和方法;重点掌握破产分配的顺序、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因和法律效力;深刻体会破产免责制度的意义与基本内容、复权的概念与方式。

  第一节 破产管理人制度

  (一)破产管理人的概念与法律地位

  (二)破产管理人的选任

  (三)破产管理人的职责

  第二节 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与分配

  (一)破产财产的管理与变价

  (二)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

  (三)破产财产的分配

  第三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一)破除程序终结的原因

  (二)破产终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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