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山自考网!本站由《帕思教育培训中心》提供助学服务,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报名热线:177-2280-6683

在线招生老师|中山自考网招生老师

首页
自考服务: |报名报考 |报考须知 |考办联系方式 |考试时间安排表 |免考办理 |学历证明办理 |合并准考证办理 |转出、转入办理 |考籍信息更正办理
通知公告: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方式

编辑整理:中山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9:31    浏览热度: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399元/科!

  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方式
  1、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通过合法方式向有关国家或地区提出专利申请
  我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因此,我国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巴黎公约任何成员国提出专利申请。根据《巴黎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国单位或个人在这些国家享有国民待遇,可以要求优先权。
  我国单位或个人在非巴黎公约成员国要求获得专利权的,可以根据我国同该国缔结的双边协定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果这些国家与我国没有双边协定,就只能视该国的具体规定而定。
  2、中国单位或个人可以向PCT国际局提交国际申请
  我国已于1994年1月1日加入了PCT,所以,中国单位和个人可以向PCT国际局提交国际申请,指定一个或几个成员国作为要求专利权的国家。中国单位和个人提交国际申请的,既可以使用中文,也可以使用英文。
  注意事项
  1、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要求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外国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后拟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在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
  2、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申请涉及微生物的专利的,首先要将微生物菌种向卫生部或农牧渔业部办理出口许可证,经批准后,才能发往外国。

《中山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