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与人民民主政治建设
本章重要考核点
1.抗战胜利后国内各主要政治派别的建国主张。
2.毛泽东的《论人民民主专政》。
3.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内容。
4.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点。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点。
6.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越性。
7.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8.阐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容和任务。
本章重点问题解答
1.简述抗战胜利后各主要政治派别的建国主张。
(1)国民党坚持独裁、内战、卖国的方针,要在战后恢复其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独裁统治。
(2)共产党坚持和平民主,反对内战独裁,主张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3)中间党派提出“民主统一和平建国”的口号,希望实现其资产阶级共和国的主张。
2.简述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形成的标志。
(1)1949年6月,毛泽东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在这篇文章中,毛泽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国家学说,总结了近代以来中国革命的历史,阐明了建立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历史必然性,论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一系列根本问题。
(2)毛泽东指出:“总结我们的,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专政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
(3)这篇著名文章的发表,标志寿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已经完全形成。
3.阐述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总结中国革命经验的产物。
(1)人民民主专政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革命经验的基本总结。
(2)一方面,中国特殊的国情和革命的历史决定了革命胜利后,必须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包括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一切爱国人士在内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型国家政权。
(3)另一方面,近代以来,中国资产阶级一再发动的改良运动、革命运动和第三条道路运动屡遭失败,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是中国近代社会发展规律和中国革命发展规律的必然结果,是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
4.阐述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和专政的辨证统一。
人民民主专政作为一种国家制度,是民主和专政的辩证统一。民主和专政这二者是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紧密结合而不可分割的。
首先,民主与专政有各自不同的对象和方法,二者是不能混淆的。民主的对象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而专政的对象只是占人口极少的被推翻的反动阶级。人民民主专政有两种方法,对敌人来说,是专政的方法、强迫的方法;对人民来说,是用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即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
其次,民主和专政是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的。对人民实行民主是对敌人实行专政的需要,对敌人实行专政也是对人民实行民主的需要。
第三,历史经验证明,离开了人民民主,就不能巩固对敌人的专政;离开了对敌人的专政,就保证不了人民民主。二者决不能割裂或有所偏废,更不应互相排斥和互相代替,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民主和专政的统一。
5.怎样理解人民民主专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
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国情出发,创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具有中国的特色。其主要特点是:
(1)它衔接两个革命阶段。
(2)它扩大人民民主范围。
(3)它概念表述准确表明。
总之,它不仅更直接、更清楚地表述了我们国家的阶级状况和民主性质,而且它容易为广大人民所接受,并理解我们国家的政权的性质、内容和职能,有利于在实际工作中防止误解和片面性,比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提法更符合中国的实际。
6.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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