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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自考《国际贸易法》复习资料(6)

编辑整理:中山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6:14    浏览热度: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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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 各国一般情况下,对使正当竞争遭受实质上限制或损害的垄断行为才加以禁止,这些行为主要有:①限制竞争的行为;②经济力量过度集中的行为,主要体现为兼并;③滥用市场优势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①不正当地诱惑顾客;②不正当的干预竞争者;③不正当的利用竞争者的作品、成就或荣誉;④做令人误解的广告。

  102 我国的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条件:①双方当事人是商品的经营者或提供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②在工商领域从事赢利活动;③竞争行为不正当;④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或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①引起混乱和误解的行为;②行贿受贿;③虚假广告;④侵犯商业秘密;⑤低价销售;⑥搭售;⑦不合理的有奖销售;⑧毁誉;⑨串标;⑩政府机构、公用企业或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利用特权限定他人购买指定产品以限制或排挤其他竞争者的行为。

  103 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①商业秘密必须具有信息性;②商业秘密必须具有未公开性;③商业秘密必须具有实用性;④商业秘密必须具有保密性。

  不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低价销售:①销售鲜活商品;②处理积压、过期商品;③季节性降价;④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

  104 亚太经合组织: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APEC)成立于1989年11月堪培拉。其主要特征:①地域辽阔,人口众多;②组织成员的多样性;③成员之间经济上的互补性;④亚太经合组织建立了自己独特的地区对话模式,协商一致构成了这一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贸易与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和经济技术合作是亚太经合组织的两大支柱。

  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的基本原则:①全面性;②与WTO的一致性;③可比性;④非歧视性;⑤透明度;⑥维持现状;⑦自由化时间表;⑧灵活性;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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