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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医大]关于2023年12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助学单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
为了做好2023年12月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的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才可申请学士学位:
(一)政治合格、无重大违纪行为;
(二)完成专业教学计划,无处分、无作弊记录,课程考试合格且平均成绩达到68分以上,毕业论文(设计)评审答辩合格(申请学位者必须通过论文答辩);
(三)学制内通过广东省成人教育学士学位外语统考或取得成人学士学位广东高校联盟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四)毕业时间为:2023年6月。
二、申请材料准备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1份(附件1)。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评定审核表2份(附件2)。表格须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不得更改表格中现有内容。
3.学位论文:可以与毕业论文相同,但是须提交电子版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查重报告和纸质版南方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原创保证书原件1份(附件3)。电子版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查重报告要求以专业姓名论文(论文、查重报告命名范例:护理学+张三+论文,护理学+张三+查重报告)并发送至指定邮箱:24455749@qq.com
4.A4纸复印以下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1份、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简表原件1份(系统打印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简表是带防伪底标)、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或广东高校联盟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
5. 学位图像采集:
①云证照-移动端图像采集:
操作流程:个人信息采集:社会考生自行填报2023年12月自考申请学位考生信息采集表(附件4)并发送至邮箱:709589671@qq.com,时间:即日起-2023年10月20日→图像信息采集:考生自行操作(见附件5.云证照-移动端图像采集操作指南v2.0版),时间:11月1日-11月20日。
“i图采”为自考考生申请学位提供的移动端图像采集服务,由考生使用手机自行采集照片上传,费用:12元/人(考生自行微信支付)。我校统一将自考申请学位考生信息(相沟通班考生个人信息由各助学单位统一采集并上报)上传到系统后方可进行个人采集图像信息。
②自行到广东省新华社图像采集中心采集(须发送电子版照片至邮箱:709589671@qq.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二楼205室;联系电话:020-83302077;上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日正常上班,春节假期除外);
填写要求:学校代码:12121;院系代码:不用填;所在校别:普通高校;学历类别:自学考试本科;
特别提醒:不接受自行到照相馆采集的相片!!!
特别提醒:不接受自行到照相馆采集的相片!!!
特别提醒:不接受自行到照相馆采集的相片!!!
6.学位材料放置要求:按由上至下顺序,依次为学士学位申请表、学士学位审核表2份、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简表、身份证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复印件、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或广东高校联盟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南方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原创保证书、南方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请将所有材料用长尾夹固定好并放入大号信封。
7.相沟通班的学生由各助学单位负责学位初审(须确认缴费信息)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相关工作须在11月20日前完成。另外,各助学单位须统一填报填报2023年12月自考申请学位考生信息采集表(附件4)和学位材料汇总表(附件6)并加盖公章后与学位评定审核表同时报送我院。
三、学位受理、审核及证书发放等注意事项
1.学位申请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前。社会考生学位申请材料可选择直接报送或顺丰快递邮寄(其他快递无法派送)至我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61649459;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03室(510515)。
2.特别提醒: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申请学位者须参加并通过11月学校组织的相关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具体时间、流程请留意官网及学位Q群通知。
3.凡确认毕业及通过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或广东高校联盟外语水平考试的同学,因各种不可抗力导致毕业证书或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或广东高校联盟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未及时领取的同学,须先提交其他申请学位的材料并申请加入学位qq群。
4.学位审核公示时间:以学校召开学位评审委员会时间为准,具体请留意学院12月份官网公告。网址: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http://portal.smu.edu.cn/smuce/。
5.学位证书发放时间:2024年1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请留意官网及学位Q群通知,地址: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楼103室领取学位证书;联系人,刘老师,电话:61649459。
6.请各位考生诚信申报学士学位,经学校核查申请材料为虚假者,取消学位授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7.社会考生提交学位资料后必须实名制申请加入南方医科大学2023年12月自考学位QQ群:603629473(唯一群号),学位Q群内会发布与学位相关的重要通知,学位信息核对等重要事项,学生如有疑问可在群内留言,群里会有老师定期为学生答疑。进群后须按姓名+专业(如:张三护理学)格式进行实名备注,未按要求修改备注名者将被清理出群,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请各位同学相互知照。
重要提醒:社会考生必须入Q群!!!
重要提醒:社会考生必须入Q群!!!
重要提醒:社会考生必须入Q群!!!
相沟通班考生由各助学单位负责传达学校申请学位相关的各项通知及学生答疑,无需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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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本文标签:中山自考 自考答疑 [南医大]关于2023年12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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