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山自考网!本站由《帕思教育培训中心》提供助学服务,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报名热线:177-2280-6683

在线招生老师|中山自考网招生老师

首页
自考服务: |报名报考 |报考须知 |考办联系方式 |考试时间安排表 |免考办理 |学历证明办理 |合并准考证办理 |转出、转入办理 |考籍信息更正办理
通知公告:

全国2009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涉外经济法试题

编辑整理:中山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4 07:05:01    浏览热度: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399元/科!

全国2009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涉外经济法试题
课程代码:0009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对外贸易不包括( )
A.国际服务贸易
B.货物的进出口
C.对外投资
D.技术的进出口

2.下列哪个原则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规定的原则?( )
A.互惠对等原则
B.国民待遇原则 
C.最惠国待遇原则
D.差别待遇原则

3.反补贴只能针对下列哪项行为实施?( )
A.任何形式的直接补贴
B.任何形式的补贴,包括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
C.具有专向性的直接补贴
D.具有专向性的补贴,包括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

4.《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各缔约方( )
A.在所有服务贸易领域普遍适用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B.在所有服务贸易领域普遍适用最惠国待遇
C.在所有服务贸易领域普遍适用国民待遇
D.最惠国待遇是普遍适用的,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则属于具体承诺的义务

5.根据《对外贸易法》和《保障措施协议》,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 )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6.下列属于直接投资的是( )
A.政府信贷
B.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C.出口信贷
D.发行国际债券

7.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限额是企业的( )
A.借贷资本
B.全部资产
C.注册资本
D.合营各方的全部资产

8.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限制类投资项目的是( )
A.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
B.技术水平落后的项目
C.运用我国特有工艺的
D.危害国家安全的

9.下列不可以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方式的是( )
A.货币
B.知识产权
C.土地使用权
D.劳务

10.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分期缴付出资的,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其认缴出资额的( )
A.5%
B.15%
C.25%
D.35%

11.从事加工贸易的加工企业持有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的有效期是( )
A.6个月
B.1年
C.2年
D.5年

1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涉外租赁一般采用的形式的是( )
A.融资租赁
B.借贷式租赁
C.综合租赁
D.包租

13.租赁期届满时,根据合同约定,设备的所有权自动转给承租方,这种租赁形式是( )
A.借贷式租赁
B.综合租赁
C.不动产租赁
D.融资租赁

14.关于外商成片开发土地,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必须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B.居住用地的使用权最高年限是70年
C.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D.征用基本农田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15.下列关于著作权取得时间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作品完成之时自动取得
B.自发表之日自动取得
C.自登记之日取得
D.自出版之日取得


16.在我国,专利权保护的客体是( )
A.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计算机软件
B.外观设计、新药以及疾病治疗的方法、实用新型
C.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
D.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动植物新品种

17.在我国,商标注册适用的原则是( )
A.自愿注册原则
B.强制注册原则
C.自动注册原则
D.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

18.下列各项中属于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条约是( )
A.《马德里协定》
B.《伯尔尼公约》
C.《巴黎公约》
D.《纽约公约》

19.关于海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海关是国家司法机关的职能部门
B.海关总署是国务院的直属机关
C.税务机关在海关的配合下征收关税
D.各海关接受海关总署和本地政府的双重领导

20.关于海关事务担保,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所有与进出境活动有关的法人、自然人均可成为担保人
B.担保方式只能是现金和保函
C.担保人仅在担保期限内承担担保责任
D.仅适用于有违法嫌疑的情形

21.依据《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法定检验的范围包括( )
A.进出口的样品
B.进出口的礼品
C.进出口食品
D.非销售展品

22.商业银行拨付给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 )
A.30%
B.40%
C.50%
D.60%

23.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授权,对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履行监管职责的是( )
A.人民法院
B.中国保监会
C.财政部
D.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24.下列行为中属于逃汇行为的是( )
A.倒买倒卖外汇
B.擅自出借、转让、串用外汇账户
C.不按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
D.违反国家规定,以人民币支付应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

25.下列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A.境内销售货物
B.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C.进口货物
D.提供普通劳务

26.下列进出口货物,可以免征关税的是( )
A.文化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用品
B.货样
C.盛装货物的容器
D.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

27.就下列行为需要征收增值税并且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最高的是( )
A.进口大豆
B.出口电视机
C.维修汽车
D.销售房屋

28.下列不属于我国《仲裁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的是( )
A.据实合法原则
B.一裁终局原则
C.独立仲裁原则
D.两审终审原则

29.涉外经济仲裁所解决的经济纠纷范围不包括( )
A.合资经营纠纷
B.外国投资纠纷
C.涉外婚姻纠纷
D.国际货物买卖纠纷

30.通常所称的"原告就被告"原则属于涉外经济诉讼中的( )
A.一般地域管辖
B.特殊地域管辖
C.专属管辖
D.协议管辖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涉外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 )
A.实物
B.有价证券
C.专利
D.专有技术
E.行为

32.下列属于我国涉外直接投资的形式有( )
A.国际机构信贷
B.银行信贷
C.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D.加工装配
E.合作开采自然资源

33.根据《专利法》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实用性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
A.新颖性
B.创造性
C.实施性
D.再现性
E.有益性

3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外资金融机构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规定,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 )
A.外资财务公司
B.外资银行
C.外资银行分行
D.合资银行
E.合资财务公司

35.下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国务院部委颁发的科学、文化奖金
B.抚恤金
C.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D.国债利息
E.保险赔款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
36.保障措施
37.外资企业
38.工业产权
39.财产税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40.间接投资有哪些形式?
41.简述涉外租赁的法律特征.
42.简述司法协助的概念和内容.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5分)
43.论涉外经济法的原则.

六、案例题(本大题共15分)
44.原告:江苏省某轻纺公司(以下简称"轻纺公司")
被告:(香港)裕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亿公司")
2007年5月5日,原告轻纺公司与被告裕亿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由裕亿公司销售普通旧电机5000吨给轻纺公司,每吨348.9美元,总价174.45万美元.合同第8条明确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货物到港后,经商检部门查明:"本批货物主要为各类废结构件、废钢管、废齿轮箱、废元钢等".
轻纺公司遂以裕亿公司侵权给其造成损失为由提起诉讼.裕亿公司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称,双方已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不应受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是因欺诈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虽然原告轻纺公司和被告裕亿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但由于被告是利用合同进行欺诈,已超出履行合同的范围,构成了侵权.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已非合同权利义务的争议,而是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轻纺公司有权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而不受双方所订立的仲裁条款的约束.法院最后裁定:驳回裕亿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问题:
(1)什么是仲裁协议?仲裁协议一般应包括什么内容?有什么作用?
(2)若本案的合同出现变更、终止或无效,对仲裁协议有影响吗?为什么?
(3)若本案货物符合合同规定,但在交货过程中出现纠纷,一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将如何处理? 


《中山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