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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东韶关关于办理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登记的通知

编辑整理:中山自考网    发布时间:2023-11-30 10:05:31    浏览热度: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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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关于办理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登记的通知


根据省自考办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办理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一)网上毕业生图像采集及毕业申请、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时间:12月14日9∶30至20日16∶00。
(二)现场提交材料审核时间:12月17-18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20
地点:韶关市教育局大楼9楼市招考中心902室(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电话:0751-8912116。
二、毕业办理前期工作
(一)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完成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参加本批次毕业手续的办理。
(二)登记前置学历相关信息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12月1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登记前置学历信息。经省考办查验通过的方可申请本科毕业。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时办理自考专科和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系统登记申请专科毕业的准考证号。
三、毕业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选择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须与取得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所属的专业及组织考试的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八)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四、毕业办理步骤
(一)确认信息
1.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前,须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须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期的毕业申请。
2.考生办理毕业登记前必须在系统中确认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如数据有误,可在“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二)申请毕业并采集毕业证照
毕业生图像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关键组成部分,涉及考生的合法权益。请考生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按要求采集符合标准的毕业证书照片,避免产生考生的学历证书数据无法在教育部顺利注册导致延迟获取毕业证书等相关后果。
考生登录系统申请毕业时,由系统直接采集毕业证照片,并将采集的图像与考生信息数据库关联校验,并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以确保图像信息的准确性与一致性。图像采集规范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成功采集毕业证照后,须通过系统自行打印一式两份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正面内容不能用笔填写,出现空白项请在“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如实填写背面的“考生个人简历”,“考生思想品德表现”栏由考生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手写,不得用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在我市提交毕业材料的考生,使用系统中“毕业管理”模块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办理地点选择“韶关市区(0201)”;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时,登记表类型请选择“非公开学院”。
2.打印时必须使用激光打印机(不能用喷墨打印机)、80g/㎡(或以上)的A4复印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不得对该表的格式及内容作任何更改。
(四)提交材料
1.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社会考生一式两份。
2.申请专科毕业的考生,无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无需提交身份证、前置学历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申请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前置学历为自考类型的,无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包括从中国内地迁往港澳地区),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前置学历为自考类型的,无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特殊专业要求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临床医学总论(课程代码:05747)、疾病的营养防治(课程代码:05748)、中医营养学基础(课程代码:05749)、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课程代码:05750)、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2)、食品营养学(课程代码:00988)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毕业证照采集、毕业申请的状态及审核结果,将在网上实时显示,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关注,并通过系统“毕业管理”模块查询相关信息。
(二)考生必须在2023年12月18日前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若不按时上交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考生提交毕业材料后,最终审核结果以省考委复核为准。请考生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正确填写本人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毕业审核期间发现问题时及时联系。
(四)申办完成了当次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因工作等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可按照省考办相关规定办理学历证明,详见《广东省自学考试学历证明办理指南》。
(五)领取毕业证的时间预计在2024年4月底,具体信息请留意韶关市教育局官网(http://jy.sg.gov.cn/)及官微“韶关教育信息”发布的通知。
附件:
1.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2.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操作流程

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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