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399元/科!
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在当前我国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我国中小企业中,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虽然起步较晚、基础差,但发展速度很快,目前已形成相当的规模,成为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1999年,我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中小工业企业只有33229家,到2002年底增加到80408家,年平均增长34.25%;工业增加值从1999年的2349.72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6729.85亿元,年平均增长38.77%;产品销售收入从1999年的8127.24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23899.51亿元,年平均增长43.27%;从业人员从1999年的682.05万人增加到2002年的1608.16万人,年平均增长33.10%。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市场准入方面对非国有经济采取了积极、开放的,在许多重要领域取消或进一步降低了行政壁垒,纠正了在市场准入上的歧视待遇,大批民营企业开始进入市场。1999年我国拥有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61301家,到2002年只剩41125家,平均每年减少6725家。这部分退出的国有企业大部分改制为非公有制中小企业。1999年我国集体工业企业42585家,到2002年只剩下27477家,平均每年减少5036家。这些企业中的绝大部分也加入了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行列。此外,各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迅猛增长,也加速了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发展。预计到2010年我国非国有中小企业在工业领域所创造的GDP中的比重有可能上升到40%,而就业水平超过60%。
1999-2002年,在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所创造的新增工业增加值中,有38.32%来自非公有制中小企业;新增工业产品销售收入中,有39.79%来自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均超过非公有制经济在工业中的实际比重近1倍。
成长型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特征分析
在80408家非公有制工业中小企业中,连续4年进入国家统计局统计目录的企业样本的有12695家,这是我们本次评价的基础。经过对12695家企业连续4年的财务指标和调查问卷量化处理的综合分析评价,其中2933家企业具有成长性。由于一些企业未能及时填报和反馈“企业调查表”,实际评估中会损失定性指标评价部分的分值,会有部分发展良好的企业未能进入成长型企业的范围,占实际评估企业总体的23.1%。
(一)成长型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行业分布特征
在具备成长性的2933家企业中,超过100家的行业有10个,它们依次为普通机械制造业(275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64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54家)、纺织业(248家)、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34家)、金属制品业(176家)、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171家)、专用设备制造业(142家)、食品加工业(131家)和塑料制品业(111家)。在500家最佳成长型中小企业中,排名前10位的行业依次是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1家)、纺织业(49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7家)、普通机械制造业(41家)、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4家)、金属制品业(30家)、食品加工业(22家)、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22家)、医药制造业(18家)和专用设备制造业(18家)。
(二)成长型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地区分布
分地区来看,我国成长型中小企业存在着严重的不均衡。在2933家成长型中小企业当中,东部地区就达到了2313家,占78.86%;中部地区385家,占13.13%;西部地区只有235家,占8.01%。(见图1)分省份来看,2002年成长型中小企业主要集中在浙江(914家)、江苏(543家)、广州(213家)、山东(207家)、河南(176家)、广州(125家)、河北(117家)和上海(109家),除河南和广州分属于中部和西部地区外,其余6个省份全部为东部沿海地区。这8个省份的成长型企业占全部成长型企业的81.96%,其中仅浙江一省就占到全国成长型企业总数的31.16%;而青海(1家)、海南(3家)、宁夏(4家)、新疆(6家)、广州(8家)、吉林(8家)、甘肃(10家)、内蒙古(10家)8个省份的成长型企业总数只有50家,不及浙江省的5.5%,在2933家成长型企业中的比重只有1.7%。
区位优势对企业成长的影响,可以通过成长型企业区位优势系数(成长型企业的地区比重与连续样本企业数目地区比重之比)进行衡量。从东、中、西部地区来看,只有东部地区(区位优势系数为1.11)具备成长型企业的区位优势,中部(区位优势系数为0.69)、西部地区(区位优势系数为0.83)。
一个有趣的观察结果是,虽然西部地区的经济总量远不及中部地区,但西部地区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区位优势超过了中部地区。这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西部大开发条件下一些重大投资项目对西部中小企业发展的拉动作用,也与西部地区推进的改革开放有关;同时,从另外一个方面可以看出,中部地区在培育非公有制中小企业方面已经落在了全国的后边。
(三)成长型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企业规模分布
通过销售额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我国2933家成长型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企业规模主要集中在1000-5000万元之间,这部分企业(1726家)占到了全部成长型非公有制企业的58.85%。值得注意的是,有12家年销售收入在100000-200000万元的企业被评为成长型中小企业,却只有两家进入成长型前500家排名,表明企业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具有成长能力。
通过规模分布状况,我们可以尝试推断当前我国非公有制中小企业随着规模变化而成长的一般规律:即在企业必要的规模之上(如200-1000万元),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企业开始初步具备成长型;当企业规模达到一定水平时(1000-5000万元),企业开始进入高速成长阶段;随着企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如5000-10000万元),企业开始进入稳定的成长阶段;当企业规模超过一个临界值时(10亿元),企业进入成熟期,企业成长速度将大大减缓。
我国成长型中小企业的管理能力、技术创新和成长环境
(一)我国成长型中小企业的管理能力
1.企业战略管理
在是否已经制定有战略规划问题上,成长型企业与500家企业表现出巨大差异,但在战略实施方面两者的差异并不显著。这说明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普遍缺乏战略层面的管理,而重视和制定战略规划的企业则具有明显的成长优势。同时也说明,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企业,在贯彻落实和具体执行战略规划时,与其他企业面临着同样的困难与问题。
制约企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是:资金缺乏、人才不足与技术创新和研发水平低下。其中,人才是决定中小企业成长的关键因素,而能否明确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也同样至关重要。
2.市场营销能力
在市场营销方面,成长型企业与500家企业的营销方式、产销率和对主要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及营销策略的了解程度基本一致。就营销方式而言,我们很难判定哪种营销方式更适合中小企业,但在产销率和对主要竞争对手的了解程度方面,500家企业的情况则普遍好于成长型企业。
3.人力资源管理
调查显示,目前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员工的学历分布以初中及以下水平为主,其次是职高、中专、大专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的寥寥无几;在成长型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中,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所占比例为40%。成长型企业中,约54%的企业能够对员工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60%公司的总经理由董事长兼任,26%的总经理从股东中产生,7.6%的从社会上招聘;对高层管理人员考核,73%的公司由董事会负责,13%的企业由员工评议,11.3%的企业采取其他方式。
上述状况表明,中小企业的人员素质和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不容乐观,整体提升企业的人员素质和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应是中小企业今后一段时期重点解决的基本问题之一。
4.企业质量管理与信息化水平
鉴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现实,大部分中小企业都非常重视质量管理的作用。对于企业产品的质量认证,86%的成长型企业通过了ISO9000系列的国际认证或其他国际认证,10.4%的企业准备申请认证,只有3.4%的企业无此准备。在企业内部,87%的成长型企业已经设立了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并发挥了重要作用;10%的企业已经设立但认为效果不明显;3%的企业没有设立质量部门。
(二)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并完善投资服务体系
首先,要加快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鼓励非公有制中小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包括合资、合作、联合、联营、控股、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的建设与经营;通过招投标方式自主选择项目业主或投资经营主体。
其次,建立投资服务体系,帮助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研究调整有关政策,逐步建立一套全国性的不分所有制的企业发展管理规则,使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者在评定职称、户籍管理、子女就学以及因商务和技术交流需要办理出国(境)手续等方面,享有与国有单位人员同等的待遇。鼓励建立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服务的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发展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政策、法律、财会、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等服务的中介组织。
(三)调整财税政策,认真清理和规范涉及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各种税费
第一,完善税收政策,调整不公平的税赋,取消不合理收费。对个体和私营企业要避免重复征收所得税。对尚处于创业阶段的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要给予一定的税收支持,实行减免税政策;对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公益性事业,要通过收费补偿机制或财政补贴,吸引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进入;技改贴息应当对非国有企业一视同仁,清理不公平税负,实行结构性的减税政策。对国家鼓励类产业的非公有制中小企业项目,在投资的税收抵扣和减免、成本摊提等方面应实行与国有投资和外商投资相同的优惠。
第二,对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狠抓落实,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正当权益。坚决制止各种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现象,在登记注册、土地使用、进出口、工商管理、上市融资等方面,对非公有制经济实行“国民待遇”、一视同仁。要加快立法进程,确立产权保护制度,坚决反对各种随意剥夺、侵犯、损害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治理“三乱”,解除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不合理负担。
(四)发展适应非公有制中小企业需要的多层次现代金融体系
目前,在中小企业的实际融资活动中,非正式金融仍是中小企业解决创业和企业运作资金的重要渠道之一,其具体形式包括民间借贷、商业信用、相互担保等形式。在当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时,应重点发展外源性融资,而直接融资应当占据更为重要的地位。
第一,尽快建立以创业板为主导、覆盖风险投资市场、三板市场、公司债券市场的多层次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以创业板为主导是由创业板的特性所决定的,也是由创业板与其他直接融资方式的互动机制所决定的。风险资本市场的活跃客观上要求建立多层次的市场,特别是三板市场。同时,股权市场的发展,客观上也要求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
第二,打破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高度垄断的局面,规范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在合理布局和适度竞争原则下,有步骤地开放民间资本参与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的重组改造,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加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综合改革步伐。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积极开展非公有制中小企业项目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试点工作,鼓励和帮助民营企业利用国外政府和商业贷款,组织非公有制中小企业项目招商引资。
第三,制定并完善鼓励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各级各类商业银行要把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作为信贷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有针对性的贷款政策和管理办法;在规范非公有制企业财务制度的基础上,增加贷款种类和贷款抵押物种类等新的服务品种,只要符合信贷条件,银行应接受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以财产抵押、上市公司以市值抵押等方法,并适当提高现有资产抵押率。
第四,发展信用评级、贷款担保等社会中介机构。鼓励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多类型的信用担保体系,设立贷款担保基金。担保机构一般应实行商业化运作,吸收社会力量、企业群体和其他资金入股,扩大担保的覆盖面。抓紧建立贷款担保的再保险机构,分散担保风险。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应该对建立贷款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有关部门也应加强对担保行为的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发展信用评级机构,建立有效的信用征集、评价、发布系统和严格的违信惩罚制度,强化整个社会的信用基础。银行可与信誉好的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签订银企合作协议,提供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范围内简化贷款手续和担保手续。
(五)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与工作重点
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服务为宗旨,以创造公平政策环境和加大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充分利用多种社会资源,支持中小企业和与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扩大社会就业。
现阶段的工作重点是:
(1)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创业服务、技术创新及信息化服务等一系列相关政策的研究,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2)继续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创业工程,加快孵化基地建设,大力开展创业辅导和管理服务,不断创立新企业、开发新岗位,在全国支持建立40—50个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基地的培育、辅导和帮助,努力实现年新增1万个中小企业的目标。
(3)组织实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程,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征集和评价体系;加大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推进中小企业上市融资辅导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4)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培训工程,开展工商管理、创业辅导、管理、质量管理、企业诊断、信用制度、信息网络技术、产业集群等中小企业急需的知识培训,国家和地方共计划培训10万名学员;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者、职业经理人、专业管理人才、职业技术工人等人力资源培养和供应工作,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形式多样的培训服务,提高中小企业素质。
(5)开展技术创新基地试点工作,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动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能力。
(6)加强信息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建立自己的信息网站,加快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数字化步伐,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定期分析非公有制经济运行状况,深化产业、区域发展的研究工作,组织权威信息发布;研究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动态,为制定规划和政策提供依据。
(7)大力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融资担保方面的国际交流,重点推动与APEC成员、中国欧盟、中美、中德、中意、中法、中英等的合作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8)加强组织领导,构筑适应新经济形势需要的工作体系。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http://paper.studa.com
本文标签:中山自考 毕业论文 2003年中国、非公经济、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szkw.cn)
《中山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